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此前,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安徽省教育厅出台了21条全面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实施意见,并要求6月底前完成专项治理。暑假将至,校外培训机构即将迎来“小高峰”,那么该如何保证机构规范呢?

  首先,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且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要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最根本的是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对于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记者 聂静洁)

  (责任编辑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