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5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修改二稿》)。根据《修改二稿》,安徽或将加大中小企业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与职业院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或将实现社会化共享

  安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能够提高中小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有利于解决市场主体在交易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生产要素有序流动、促进生产资源高效配置。

  《修改二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

  加大中小企业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财政资金投入,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发展信心。根据《修改二稿》,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调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根据《修改二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成果。

  支持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支持中小企业运用跨境电商等现代贸易方式,拓宽经营渠道、开辟海外实市场,有利于实现开放发展。《修改二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中小企业运用跨境电商等贸易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价值,支持中小企业建立海外仓储和海外运营中心。

  鼓励中小企业与职业院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

  根据《修改二稿》,鼓励职业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专业人才。鼓励中小企业与学生、职业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发放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补助,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对应补助。(记者 汪乔)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