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无为警方获悉,4月12日,经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无为公安机关对通过“软暴力”讨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楠执行逮捕。

  3月27日凌晨1时许,无为县公安局赫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某(化名)报警称:前不久,有人在他家门口半夜时分燃放鞭炮、冲天炮,导致他全家甚至是整个村子里的居民都被惊醒,人心惶惶。

  接警后,民警经走访调查,得知报警人的儿子因借他人的钱,暂时无力偿还,已离家多日,债主故意于半夜时分在王某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以此来逼迫王某的儿子现身还债。赫店派出所依法对此立案侦查。就在民警调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又在3月29日、3月30日、4月2日凌晨3点钟左右,用同样的方式,来到王某家“催债”。

  办案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受影响群众对嫌疑人半夜三更来村里放鞭炮的行为非常痛恨。因为在无为县农村地区夜间放鞭炮,一般情况下,大多是因为某户人家在办丧事。犯罪嫌疑人毫不顾忌农村的风俗习惯,肆无忌惮,胆大妄为,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4月2日6时许,民警经侦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住在无为县城某宾馆,民警将熟睡中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名叫陈某楠,王某的儿子因欠他的钱,陈某楠在多次要账未果后,遂怀恨在心,为“逼迫”对方出来还债,采取了非法行为。在抓获当日,陈某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该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其中燃放鞭炮就属于“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一种表现形式。

  对此,警方提醒,向外借钱需谨慎,讨要债务要合法。债权人一定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方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能凭意气行事,甚至采用极端的手段,那样会让自己触犯法律而遭受惩处。记者 吴敏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