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繁昌的宁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自己春节期间一段糟心的消费经历,至今未得到酒店方的道歉。

  春节前,考虑到春节期间家里来亲戚没地方住,宁女士于1月24日在距离家不远处的浠斯汀酒店预订了两间标间。“1月24日,我到了酒店前台,确定需要两间标间,也确定了入住时间是2月7日(大年初三),一间房是218元,我当场交了500元。”宁女士说。当时前台写下了收款单据,但没有给她,说是酒店方留存需要。出于信任,宁女士虽没有太在意,但还是用手机拍照留存。2月5日大年初一,宁女士担心春节期间酒店生意好,便再次电话确认酒店方,对方表示已经为她留了两间标间。2月7日晚上8点,宁女士带着亲戚入住酒店,结果被告知她预订的房间已经被别人入住了,500元钱款已退还给她。酒店方表示,1个小时前给她打过一个电话,准备告知这件事,但是宁女士没接到。

  “当时觉得特别受不了,半个月前就办好的事,怎么能说变就变?”宁女士感到很气愤。因为事出突然,临时找酒店很难。酒店方后来帮自己另外找了个酒店,并表示愿意补偿差价,天寒地冻,她只好接受在另外的酒店安排亲戚入住,但她认为这不是补差价的事情。

  宁女士认为,酒店的做法明显存在过错,首先自己半个月前就当场交钱确定要房间,两天前又电话再次确认。他们竟然只提前1小时给自己电话,且只打了1个电话。面对前台不停地说“对不起啊,实在抱歉,客人太多照顾不过来”,宁女士觉得这个说法就是搪塞,“为什么只打一个电话,不能再打一个,自己既然没接到电话,为何就被退款了,退款之后才发短信告知,难道不应该在联系上当事人取得对方同意情况下,才能决定是否退房吗?”宁女士说,如果一家人订了年夜饭,结果提前1小时说不去了,要饭店全额退款,相信人家肯定不会答应,道理是一样的。“这件事情酒店存在明显过错,他们没有对这件事给我正式道歉,我希望要一个态度。”宁女士说。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酒店方,一位姓张的店长表示,他们提前向宁女士打过电话确认是否继续需要房间,但对方没有接听。那么宁女士没接到电话,算不算酒店方认为她已确认退房呢?张店长表示,酒店都是按照流程来的,电话打了没接,就又发了短信并退款。晚上宁女士带着亲戚来了,酒店方也是主动提议打车送他们去同等品质甚至更好的酒店。但他认为”对方态度很恶劣,散布对酒店不好的言论”。对于宁女士说的为何只提前1小时才打电话,张店长表示“不止1小时,大概2-3小时,不过我要再确定一下。”他一再强调,春节客人很多,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作为服务行业,会尽力满足每一位顾客需求。记者 李贾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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