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为了宣传售卖保健品,通过建立手机微信群发送淫秽视频的方式吸引人气,拉人进群,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近日,安徽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

  宋某出生于1987年江苏睢宁县人,小学文化。2017年五六月份至2018年7月,宋某为宣传售卖保健品,通过建立手机微信群发送淫秽视频的方式吸引人气,拉人进群。经鉴定,从宋某建立的微信群中提取的166部视频均为淫秽视频。宋某于2018年8月21日经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电话通知到案,扣押宋某苹果6S PLUS手机一部。泗县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宋某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宋某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决:宋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宋某认为判刑过重上诉至宿州中院。

  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冲锋祁磊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