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3月4日上午,肥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刘志和王薛龙两位警官来到肥西县实验中学,专程给学校送来一份表扬信,表扬该校高一年级的杨同学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

  今年2月15日18时许,一个戴眼镜的大男孩提着一个黑色女式提包来到肥西县城关派出所,当时正在派出所值班的王薛龙警官接待了他。问明来意后,王警官得知男孩坐车时捡到了这个提包,因找不到失主于是将包送到了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够将包归还给失主。当着男孩的面,王警官打开提包。经过清点,包内除了有银行卡、身份证和一些日常用品外,还有8000余元现金。

  王警官当时就对男孩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并告诉他,民警将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尽快与失主联系。由于天色已晚,男孩急着要离开,王警官要求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男孩表示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应该做的事,不愿留下相关信息,在王警官的一再要求下,男孩告诉民警自己姓杨,是肥西实验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并留了其家长的一个电话号码后离开了派出所。事后,民警根据包内的身份证信息与失主李女士取得了联系,李女士很快赶到派出所领回了失物。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多天,但男孩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始终让王警官不能忘怀,为弘扬社会正能量,王警官与肥西实验中学的社区民警刘志警官取得了联系,以派出所的名义写了一份表扬信,两位警官专程来到杨同学所在的肥西实验中学,对其拾金不昧的行为予以褒奖。(张欣 记者 张毅璞 实习生 孙景峰)

(责任编辑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