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在太和县公安局三塔派出所户籍室内,辖区李双湖村居民徐某(45岁)带儿子前来办理身份证。当时徐某的儿子因刘海过长,户籍人员担心拍摄的身份证照片不符合标准,就跟徐某沟通让其把孩子的刘海修剪一下,再过来办理。但是徐某满身酒气,就开始对户籍人员进行辱骂,辱骂以后就扬长而去。

  在徐某离开以后,因为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侮辱警务人员,所内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对还在现场的徐某妻子进行政策宣传,要求徐某到所内接受询问,被徐某拒绝。当晚18时许,值班民警依法赶往徐某家中对其进行强制传唤。

  当警车行驶到徐某家附近时,民警发现徐某躲在他自己的轿车内就上前要求其打开车门,车门被打开后民警发现徐某身着警服,肩上佩戴三级警督警衔,胸标为巡防,左胸还有警号。

  民警立即询问男子徐某警服的来源,徐某称警服系其岳父家拿来的。随后,民警将徐某带到所内进一步询问,徐某对其辱骂他人和非法使用、持有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徐某已被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阜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