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吴某某很快便主动履行了给付赡养费义务。

  2016年8月,枞阳县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83岁的杨老太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5个子女告上法庭。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5个子女每人每年于9月1日前给付杨老太赡养费5000元。判决生效后,除长子吴某某外,其他4个子女均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杨老太遂向枞阳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对吴某某的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