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宿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宿州市城区客运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执行。按照《通知》规定,宿城出租车起步基价由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5公里。

  近年来,由于车用天然气价格、人员工资、保险费用等不断上涨,致使出租车运营成本上涨。为保障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发展,经批准,宿城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

  《通知》规定,出租车起步基价由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5公里;车公里运价由现行1.40元/公里调为1.60元/公里;出租车免费等候3分钟,超过3分钟按每分钟0.3元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单乘载客里程8公里至15公里,每公里运价加收50%,15公里以上每公里运价加收70%;夜间(23:00-次日5:00)起步基价不变,车公里运价上浮20%;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

  同时,建立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以我市车用天然气现行价格4.20元/立方米为基期价格,气价每增加或减少0.40元/立方米,启动联动机制,起步基价不变。超过起租里程后车公里运价上调或降低0.10元,空驶返乘费和夜间补贴按比例相应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每次不足0.40元/立方米或超出0.40元/立方米的余额部分,在后一次调整时可累加计算,依此类推。为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启动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年。

  《通知》要求,出租车经营者和驶员应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持车内外整洁,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标准,在出租车醒目位置标明基价里程和运价标准,不得欺诈乘客,不得拒载和随意拼车,不得乱收费、乱加价,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做到乘客上车打表、下车给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量检查和社会监督。 (记者 傅子峰)

  来源:拂晓新闻网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