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稳金融、防控金融风险的形势下,我市法院为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于2018年下半年成立了芜湖金融巡回法庭。日前,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芜湖金融巡回法庭首次开庭,公开合并审理157件金融借款合同民事案件。

  首次开庭审理的案件由入驻金融巡回法庭的经开区法院蒋卫斌法官主审,原告为我市某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200多名当事人,案情基本相似,均为车辆消费贷款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其中,2016年8月,被告之一蔡某为购买一辆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向原告申请贷款,双方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了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36期,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双方合同约定,如被告不能按时还款,要加收罚息和复利。被告以其购买的车辆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原告按约发放了贷款5万余元,而被告仅偿还了36期贷款中的11期本金和利息后,便不再还款。随后原告以短信、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被告应按时还款,被告未继续还款,故原告对被告剩余款项及其产生的罚金、复利提起诉讼。

  据悉,芜湖金融巡回法庭以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流程化的“五化标准”,实现对全市法院金融类案的集中处理。此次开庭审理的157件案件,实现案件审理的信息化全流程展现,整个庭审仅历时1个小时。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记者 顾娅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