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地下管线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部规范地下管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合肥市积极开拓创新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在全面普査、动态更新、信息利用、实时监测等领域,探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经验。为实现地下管线管理法制化,合肥市编制并出台了《合肥市地下管线条例》。

  《条例》共计6章53条,从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信息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全方位顶层设计。

  《条例》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条例规定,依附于道路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道路同步建设,新建管线应当入地铺设,严格限制道路的挖掘,并规定逐步将其他镇和农村的地下管线纳入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条例》突出对既有地下管线的保护,对地下管线如何迁移、变更、废弃作出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压占、挪移、损坏、接驳地下管线。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提高地下管线事故防范、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理能力。

  《条例》规定,开展对老旧小区地下管线的改造,要求地下管线行业管理部门,督促管线单位开展或者配合开展老旧地下管线升级改造工作。(记者 许蓓蓓)

  (责任编辑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