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市加快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实现了一个乡镇一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47.9%。

  从2011年起,我市普惠性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步伐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被纳入当地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被纳入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新建小区配套园由市教育局统一接收管理。此外,我市还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通过合理分配中央奖补资金,引导条件达标、管理规范的民办园办成普惠园。2018年,我市共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365万元。

  几年来,我市共新建公办幼儿园67所、总数达108所,改扩建公办园、小学附属园、幼教点56所。在师资力量上,我市通过小学富余教师培训转岗、申请使用公办空余编制、面向社会招聘等方式,充实幼儿教师队伍。目前,公办幼儿园在编专任教师403人。

  普惠制幼儿园建设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2018年,我市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2934人次,发放资金149.82万元,学前教育资助标准达到每学年1000-1200元,超过省定800元标准。

  来源:池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