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大意,行人闯红灯遇上超速车辆被撞成植物人。心存侥幸,车辆“脱保”仍上路,肇事司机面临巨额赔偿。这样一起发生在我市市区的交通事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深重“灾难”。

  2018年8月3日中午,天下着雨,市民小贾撑着雨伞步履匆匆,她由东向西通过弋江中路与黄山东路交叉口时,可能是一时大意,没有在红灯前止步,而是违反交通指示灯信号继续通行。当她走到高架桥下时,意外发生了,一辆在该路段掉头通道内欲左转弯的小轿车疾驰而来,小贾被撞飞倒地。

  经医院诊断,小贾属于急性特重型内开放性颅脑损伤。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目前小贾仍处于植物人状态。截至案件起诉前,已经产生的医疗费就达26万余元,小贾的家人起诉至镜湖区法院要求肇事司机郑某承担医疗费用。

  而这一时大意的小贾遇上的是心存侥幸“脱保”上路的郑某。据镜湖区法院行政庭书记员王华介绍,在事故发生时,郑某的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镜湖区法院经审理,确定被告郑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贾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判决郑某对于贾某在机动车交强保险范围内的经济损失全部承担,对贾某超出机动车交强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贾某自行承担其损失20%。

  法庭上,小贾七十多岁的父亲流着泪说:“我一再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倒下,我若倒下了,我可怜的女儿就没有人来管了”。书记员王华告诉记者,小贾是一名四十余岁的单身女性,也是一名独生子女,原本一直和父母一同生活。本起交通事故发生后,面对躺在病床上不能苏醒的女儿,小贾的母亲忧郁成疾,两个月后便撒手人寰,只剩下小贾的父亲在病床前照料。这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面对着支离玻碎的家庭痛苦抹泪,令在场的人为之动容。

  目前,小贾还在医院治疗,其每日产生的医疗费仍在不断的增加,贾某家人今后还会向郑某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而刚过而立之年的郑某因机动车脱保,今后不得不独自承担巨额的赔偿款。

  “车祸猛如虎”,一时大意和心存侥幸都可能将我们及家人卷入痛苦的深渊。这起发生在我市市区内的交通事故,应引起每一个人的重视和反思。记者 顾娅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