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长江(安徽)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长江(安徽)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到2035年,长江(安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我省将实施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加强长江江豚栖息地保护,开展长江江豚迁地保护行动,加强长江江豚种群保护。我省还将加快推进重点水域禁捕,科学划定禁捕、限捕区域。根据实施意见,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实现常年禁捕,到2020年,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逐步实行合理期限内常年禁捕的禁渔期制度;进一步强化巢湖等重点水域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力度。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