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来安县原县委书记刘荣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荣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任职取酬;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任职期间收受非法收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分别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荣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