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11月9日,合肥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对黄标车限期淘汰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要求黄标车所有人在11月30日前将机动车交售给合肥市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逾期不办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

  据统计,合肥市大约还有2800多辆黄标车尚未申请淘汰,具体车牌已全部公布,其中不少还是外地牌照车辆。合肥市环保局要求黄标车所有人在11月30日之前将机动车交售给合肥市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到所属地环保部门办理淘汰补偿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

  据了解,2015年6月1日起,合肥实施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黄标车禁行;2016年起,全市实施黄标车禁行;2016年3月1日起,合肥对全市黄标车禁止市内转户,4月1日起对全市营运黄标车不再核发道路运输营运资格证及办理二级维护检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省将与全国同步,2017年实现全省黄标车彻底淘汰。

  晨报记者 余佼佼

  (责任编辑:缪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