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10月25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意见》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此后,个体工商户登记非常简便快捷,只需带一张个人身份证,到相应部门的办事窗口,一次就能完成,实现“立等可取”。据悉,这次改革的亮点是“口头申报、当场取照”、“同区通办、就近办理”。

  此次具体改革包括:简化登记材料,口头申报登记事项,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同区通办,打破区域限制。审核合一,当场发照。窗口登记受理人员与审查人员职责合并,由具有资格的窗口登记人员对申请事项依法行使受理、审查、核准职责,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当场发照。

  “以前个体工商户需要登记,要往返跑两趟,在各项材料备齐的情况下,需要3—5日才能办好,而现在,只需跑一趟,现场办理很快就能拿到登记证。”

  合肥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局副局长孙辉表示,随着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的全面试行,登记流程更加简便快捷,节约申请人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最大程度降低了创业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改革成果将惠及全市个体工商户,让商事制度改革的受益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不过,孙辉提醒申请登记者需注意,对已纳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实行简易登记。依据举报、检查、抽查及行业许可部门书面提请,对在申请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登记或违反承诺内容的经营者依法撤销登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公告。

  晨报记者 张梦怡  何健

  通讯员 华传玺

  (责任编辑:缪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