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计划安排,我省16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个行业分中心于6月中旬已陆续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今后,我省各地与全国各城市间住房公积金将通过平台无障碍转移接续,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通过该平台,劳动关系从外省、市迁入本市,并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向中心提出转入申请。中心通过平台核实信息,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在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

  凡劳动关系从本市迁至外省、市,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如已开通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通过平台向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中心通过平台对外省、市公积金管理机构传递的函件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至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使用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前提是转入地和转出地中心均已接入平台,如有一方未接入平台,只能按原有操作程序办理。

  目前,我省各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运行情况良好。晨报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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